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运公司”)位于温州市八仙小区1-4幢201-11(建筑面积643.72㎡)、201-17室(建筑面积67.89㎡)、201-18室(建筑面积44.95㎡),双桂小区7、8、9幢105-5室(建筑面积28.74㎡),海坦广场106室(现102-1室)(建筑面积23.55㎡),全坊巷63号(建筑面积27.27㎡),登选坊48号(建筑面积170㎡),解放街413号(建筑面积19.25㎡)、解放街466号(建筑面积21.29㎡),共计9处资产,合计建筑面积1046.66㎡,拟招标选聘房产租赁使用权拍卖社会中介机构,根据《浙江省国有产权转让业务资格管理办法》和《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上述资产对外公开拍卖租赁权为3年,资产详情如下。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引发的使用风险需作充分了解和预见,营运公司不承担相关义务及责任。
二、佣金收取
拍卖佣金为向承租人单方面一次性收取(包括流拍等情况),收取金额的额度不超过首年成交价的0.5%-2%。
三、响应时间
参加应聘招标的拍卖机构,请将招标应聘书及其相关资料于2021年5月21日下午16点前,送交营运公司,地点: 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厦9楼915A室,电话:88800075,88806233。
四、响应要求
1、应聘拍卖机构需为资质达到AA级以上的温州本地单位。
2、应聘材料中必须详细注明收取委托方、买受方佣金比例(小数点后取两位)。
3、应聘材料中要有拍卖交易机构的资质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4、应聘材料须密封装订加密封条,同时注明项目名称、应聘单位、联系人,盖上单位公章。
5、采取现场增价拍卖方式。
五、选聘开标
在应聘材料合格的前提下,公司选聘佣金比例最低者中标(具体开标时间另定);如出现最低佣金比例相同,由选聘小组参照评估中介机构选聘方式,随机抽取并确定选聘单位。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