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改制企业清算注销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GYJT-2021-28
二、项目名称:改制企业清算注销服务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采购
四、采购方式: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改制企业清算注销服务 |
1项 |
240000元 |
项目服务期限:1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内容。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4.具备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
3.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在“政采云”(http://zfcg.czt.zj.gov.cn)上登录申请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将以下书面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书面资料进行审核。
报名携带资料: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未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参加响应。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2日14:30(北京时间)。
九、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厦9楼912B会议室
十、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6月2日14:30(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址: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厦9楼912B会议室
十二、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2400元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6月2日14:30前)。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收款人账户:
户 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账 号:19000101040027621000000204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纪检监察室投诉。
2. 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磋商公告附件的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密珍/蒋贤德
联系电话:15968744226/15258671700
传真:0577-28877770
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
2.采购人名称: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包先生
联系电话:15990074882
3.采购监督部门名称: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纪检室
联系电话:0577- 88806283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关于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改制企业清算注销服务(自主)的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改制企业清算注销服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磋商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1年5月24日下午17 :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公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28877770,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297343229@qq.com或邮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贤德
联系电话:15258671700/0577-28877717
联系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