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温工集〔2019〕50号文件)及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2020年9月28日,在公司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公司战略发展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等相关部室人员在公司2216会议室与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议价谈判,最终确定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为山西偏关南堡子风电项目尽职调查实施单位,中标价为90000元。
现将议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公示之日起计算)。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监督部门: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88853831
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