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属企业: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级国资营运公司及所属企业中开展清产核资和审计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11〕25号)要求,清产核资工作现已进入整改处理和总结阶段,请各所属企业在总结清产核资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清产核资中暴露的问题,提出并落实整改处理措施。
按照近期向市国资委报送清产核资汇总数据和阶段性总结的要求,各所属企业须将梳理出的问题于2011年7月14日前报送集团公司,整改处理总结报告于2011年8月15日前报送集团公司。
联系人:财务部 王媚媚,联系电话:88841371,上报电子邮箱:wzgyzcglgs@sina.com。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