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工集[2011]116号
关于转发《温州市国有企业信息安全等级
保护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所属国有企业:
根据温公通[2011]228号文件精神,现将《温州市国有企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推进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按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国有企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自查表》,于2011年7月11日前上报集团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等技术标准开展定级工作,参照样本撰写《定级报告》和《备案表》等材料,按规定时间上报。待专家评审通过后,开展等级测评、安全整改及书面备案工作。在整个等级保护工作流程中,各所属国有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向集团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报送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有关情况和数据。
为了切实加强对本项工作的领导,集团公司成立了由总经理张志东同志为组长、办公室主任金娜同志为副组长、沈迎旭等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沈迎旭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人:沈迎旭,联系电话:88841361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信息安全 国有企业 方案通知
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1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