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通诚大厦开盘活动和场地布置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自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HCZB-F201712190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通诚大厦开盘活动和场地布置服务 |
1 |
项 |
12.6 |
开盘活动和场地布置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营业执照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3、近2年具有房地产开盘活动组织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购领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27日16时30分整止。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西山南路凯裕花园会所二楼。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1月5日14时30分整。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月5日14时30分整。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牛山商务大厦25楼2513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8年1月5日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牛山商务大厦25楼2513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仟元整。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投诉。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西山南路凯裕花园南区会所2楼,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15858758581。
4、采购监管部门: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室,联系电话: 0577-85551836
5、采购人名称: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地址:牛山商务大厦(牛山北路13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577-85551883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西山南路凯裕花园南区会所2楼。
联系人:郑毅 电话:13857753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