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装地点及完成安装时间:滨江广场二期(瓯越公馆)物业公共部位及公用设备用房;项目中标人合同签订7日内完成安装并调试完成。
七、投标人资格: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八、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九、投标报价:本次投标报价最高不超过8.5万元,超过者按无效标处理。
十、定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十一、投标须知
1、投标人需携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授权代表委托书复印件、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需装袋密封并在封口处贴回标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填写。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下午2: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送达温州市鹿城区鞋都大道瓯越公馆售楼处2楼招商部(望江加油站旁)。迟到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方式编写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上述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发出书面通知。
十二、投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鞋都大道瓯越公馆售楼处2招商部(望江加油站旁)
十三、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8月31日下午2:00在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瓯越公馆售楼处2楼会议室(望江加油站旁)。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会议,并在签到表上签字。
十四、联系人:胡潇洒 联系方式:0577-56619202
十五、其他:整个招投标工作的解释权属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