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公司托管的温州合成纤维厂资产处置工作,根据《温州市市级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试行办法》、《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估管理试行办法》和《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要求,邀请已入国资委评估社会中介机构库的单位参加温州合成纤维厂资产处置评估项目选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评估项目的基本情况。
温州合成纤维厂固定资产处置评估。
二、投标文件的要求。
1、请提供相关的企业资质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报价:只允许有1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委托评估的应标方案须密封装订加密封条,封口处应盖有投标单位公章,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评标方法。
结合标书方案以最低报价中标。
四、特别说明。
1、我公司对投标书保密,恕不退还。
2、如未中标,恕不另行通知。
3、项目清单索取请联系 陈女士,联系电话:88806202
五、业务约定书签订时间。
受邀资产评估公司收到聘用(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即可与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业务约定书;逾期不签订的,视为弃权。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于2017年4月18日下午5点之前以书面形式递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评审后确定中标人,并书面通知(第一时间电话通知)。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楼901室)。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88806202。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