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服务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2)业绩要求:
①、熟悉该地区施工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设计服务各种因素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②、自投标之日前3年内承担并完成过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的设计业绩,具备相应政策处理能力和处理抗御台风等突发事件的项目管理(设计)经验。
(3)安全质量要求:
在以下期限内,未发生因其设计原因导致的:开标日前三个月内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的特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一般安全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开标日前一年内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因其责任导致被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3.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 2015年2月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交到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东龙路50号)。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人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4.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 2 月 9 日下午 13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 领取(或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月28日起至2015年2月2日止,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每标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户 名: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鸿昌支行
账 号:712000120190000002
(汇入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6.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传真形式联系。
7.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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