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规模较大国有独资有限公司,隶属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加强温州市化学品交易中心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做好市场内部各类危化品灾害事故的预防和突发应急处置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等有关规定,组建温州市化学品交易中心消防队,现公开面向社会招聘15名消防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消防工作,有奉献精神;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及专业知识;
5、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二、招聘对象、待遇及具体岗位要求
详见《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消防员一览表》。
本次招聘的消防人员均为工人编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6日--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和电话:温州市牛山北路13号425室,冶炼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577-85551839。
3、报名办法:应聘人员持《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消防人员报名表》(请登陆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下载)、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职称(资格)证书、户口本、驾驶证、荣誉证书(如为退伍军人须另提供退伍军人证)等原件及相关证件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
4、其他要求:经资格审查,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商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是否开考。在市外获得的驾驶证须经市车管所认证,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四、考试形式
(一)采用基本素质与履历业绩评价、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基本素质与履历业绩评价占总成绩的20%,体能测试占总成绩30%,面试占总成绩的50%。
(二)基本素质与履历业绩评价、体能测试后,依据得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并列进入面试。
五、体检、考核(政审)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政审)对象,体检、考核(政审)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进行。如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体检、考核合格(政审)后,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企业录用手续。
七、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工具正常)。
八、此次招聘的岗位实施人才储备制度,并按规定要求和比例实施储备。
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