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特陶集团公司位于灰桥矮凳桥路1弄4号共867㎡的简易厂房,续租给杨昌荣作为仓库使用。现根据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行为的意见》,将续租事项公示如下:
1、基本情况:灰桥矮凳桥路1弄4号共867㎡的简易厂房。
2、租赁期限:租期壹年(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止)。
3、租金:原承租方杨昌荣2014年前租赁期间产生的(包括厂房收回、龙舟腾空、厂内垃圾清理,房屋修补,内部修理、间隔,通水通电等)所有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出租方不予任何补偿。2015年租金根据温州成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温诚达评字[2014]018号)的评估价,确定为年租金145656元,续租给杨昌荣。
现对上述资产进行续租公示,如有异议自本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特陶集团公司反映,联系电话及联系人:88705758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