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位于市区飞霞南路20号-13的原方正企业集团部分厂房(29.7m2),为一楼店面29.7 m2。根据市场询价该店面租金建议值为19602元/年。经集团审批,拟以续租方式租赁给鹿城南郊亦超机械加工店,租赁期限为2015年1月1日始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21384元。
【2】位于市区飞霞南路20号-14的原方正企业集团部分厂房(24.7m2),为一楼店面24.7 m2。根据市场询价该店面租金建议值为16302元/年。经集团审批,拟以续租方式租赁给鹿城南郊锡勇机械加工店,租赁期限为2015年1月1日始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17784元。
【3】位于市区飞霞南路20号-15的原方正企业集团部分厂房(20m2),为一楼店面20 m2。根据市场询价该店面租金建议值为13200元/年。经集团审批,拟以续租方式租赁给鹿城南郊止平车床加工店,租赁期限为2015年1月1日始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14400元。
现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温工集〔201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