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位于市区瓦市巷86号(60平方米),根据询价结果,该租金建议值为23.33元/(㎡·月),经集团审批,同意以续租方式租赁给戴家健,租赁期限为2014年7月1日始至2015年6月31日止,年租金16800元,租金等费用按半年结算。
2、位于市区瓦市巷86号15平方米,根据询价结果,该租金建议值为23.33元/(㎡·月),经集团审批,同意以续租方式租赁给温州市永良机械技术研究所,租赁期限为2014年6月1日始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4200元,租金等费用按年结算。
现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温工集〔2013〕322号)的文件精神,对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反映,联系电话:55598011。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