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工集党〔2012〕34号
关于印发《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评估考核办法》的
通 知
各部室、所属各单位:
《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评估考核办法》已经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七日
主题词:廉政风险 防控 考核办法 通知
抄送:市纪委、市国资委
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2年8月7日印发
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评估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实效,科学地评估考核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长效机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评估考核办法。
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评估考核的责任主体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是实施检查评估考核的责任主体,实施对各部室、所属各单位的检查评估考核工作(以下简称:检查评估),包括:风险防控的监督检查、纠错整改、评估考核、责任追究四个环节。
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评估考核的原则
自我检查评估与逐级检查结合的原则、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民主评议与领导小组评价结合的原则、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的原则。做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二级企业和集团部室年度业绩考核一并评议、一并检查、一并考核。
三、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评估考核内容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纳入日常管理,每年通过评估考核,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体系。评估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各部室、所属单位领导重视及组织实施情况
主要包括:部室负责人、所属单位领导是否重视,是否定期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宣传工作以及研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党员干部对风险防范认识是否明确;是否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效果,不断推进本部室、本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突出重点,围绕岗位职权、业务流程检查廉政风险点情况
主要包括:廉政风险点是否找的准、找的全;廉政风险类别是否清晰,岗位层次是否分明,不混淆;对本部室、本单位岗位风险点和业务流程风险是否清楚;根据本部室、本单位具体情况的变化,是否及时查找风险点,确定风险内容。
(三)围绕廉政风险,制定防范措施取得成效的情况
主要包括:是否将风险点纳入制度建设,加强思想教育、梳理岗位职权优化业务流程、完善相关制度等措施,并在岗位行为规范或监控职责中体现;在日常工作中,是否能够针对新的风险点,及时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四)加强预警保护,落实廉政风险预警制度情况
主要包括:是否建立廉政风险预警制度;是否有预警信息员以及畅通的信息采集渠道;是否设立廉政风险提示牌;是否在日常工作中根据不同岗位和业务流程落实预警、整改措施以及回访制度;是否有建立预警信息库。
(五)完善建档资料,建立动态信息库情况
主要包括:是否制定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制定部室整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是否有梳理岗位职权和优化业务流程风险排查台帐;是否有相关推进工作的会议记录、影像资料等;是否有落实自我检查评估工作等。
四、方法和程序
(一)检查评估采取百分制的形式
根据以上五方面内容,进行检查、评估考核确定分数,其中:
1、领导重视、组织实施情况:20分;
2、岗位和业务流程风险点检查情况:20分;
3、制定防范措施取得实效情况:30分
4、落实廉政风险预警制度情况:20分
5、建立信息库和资料存档情况:10分。
以上五个方面的内容细化为若干小项和相应分数,详见《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评估考核表》。
(二)自我检查评估
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各部室、所属单位每半年自我检查 评估一次,并填写《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评估考核表》。
(三)民主评议
集团公司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进行民主评议,组织职工代表填写《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评估表》。
(四)领导小组检查评估
在自我检查评估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创建领导小组和防控办组织进行检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现场实看等形式,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评估考核表》。
(五)考核评价
将各部室和所属单位自查、民主评议、领导小组检查结果分别按权重20%、30%、50%,计算各部室、所属单位的综合评价分。根据综合评价分,按照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达标、60—7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四个档次,确定各部室、所属单位考核评价的结果。
五、结果的运用
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考核评估结果与所属单位、各部室和集团部室负责人及管理技术人员绩效考核紧密挂钩,作为各部室、所属单位和个人评选先进,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评价各部室、所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依据之一。
对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给予表扬,并作为表彰奖励的重要条件。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提出批评和限期整改的通知,并报人力资源部,同时取消各种评先的资格。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的,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对不落实或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措施不力,导致本部室、本单位发生违法违纪事件,除严肃惩处违法违纪人员外,对负有失职、失察责任的直接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六、附则
(一)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廉政风险防控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 2012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评估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