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根据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市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今年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中心工作和推动重点工程项目、深化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做大做强国有投融资与建设平台的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兼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切实以反腐倡廉新成效促进集团公司大建设大发展。
一、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方针,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1、深化宣传教育。突出重点,丰富内容,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坚持集团领导班子成员面向全系统开展每月一次开授党课与网上自主学习、全员业务培训制度相结合,以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管理人员为重点,以主题教育为主线,以党员和职工为覆盖面,丰富学习方式,结合集团实际,建立多元化学习载体。立足集团公司党政校和网站,建立“工投学堂”,开设“三言一博”专栏,着手对下属单位业已建立的业余党校、业余职工学校进行规范化建设,以构建集团教育培训网络,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业职业道德、党性党纪条规教育,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企业主要领导年内要为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好教育培训,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
2、积极推进企业廉政文化建设。根据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研究制定廉政文化进企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部室、进车间、进工程的“三进”活动。在公司网站上设立廉政文化建设栏目,定期丰富廉政警示、廉政学习、廉政文化进企业等专题内容。定期向集团公司中层以上和二级企业领导班子人员发送廉洁短信。通过开展题材丰富,内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职工群众的廉洁文化活动,在集团公司投融资管理中大力倡导合法投融资、诚信投融资、廉洁投融资,增强广大职工廉洁意识,营造诚信、守法、廉洁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把保持党的纯洁性贯穿于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中,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来确保党的纯洁性。
3、严格监督执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温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利益冲突回避试行办法》,重点防止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防止同业经营、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问题的发生;防止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防止违规参与各类协会社团组织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违规放贷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4、进一步规范国企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认真执行温财企[2012]24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出国(境)学习考察有关规定,严格禁止接受与行使职权和业务往来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的高消费娱乐、旅游健身等活动。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执行“三严四禁”有关规定,遵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及纪律,清理规范企业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从业和统筹外生活补贴等问题。
5、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政信息档案,以加强日常监督。企业领导人员应按年度向集团公司报告兼职、投资入股、国(境)外存款和购置不动产情况,配偶、子女从业和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
6、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集团公司党委要参加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
三、完善管控机制,发挥制度保证作用,构建惩防体系。
7、完善监督机制。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企业党政负责人廉洁承诺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方案。做好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企业经营管理责任相结合,落实“一岗双责”。企业党政班子“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和部室领导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年内集团公司党委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检查指导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严肃责任追究,加大企业党政负责人问责力度,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和每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一把手”的述职述廉报告等书面材料均要上报集团公司纪委,在年度目标考核中,执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
8、推进集团公司内控制度建设。以全面贯彻落实《温州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试行办法》等11项制度(温委办发〔2011〕87号)为基础,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规律与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相适应的内控监督管理制度,用制度明确责任,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增强意识,用制度堵塞漏洞。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大检查力度。
9、深化企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创建国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示范点。重点围绕投资决策、产权交易、资本运作、财务管理、营销采购、工程招投标、资产租赁、重点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梳理权力运行流程,分析流程中可能发生人为干预行为或发生运用自由裁量权的节点,并对每一个节点制定完善各项相应的制度措施,形成以各项权力为点、以具体业务流程为线、以制度建设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将各项业务流程通过电子政务办文、办事和时效性相结合,提高权力运行的阳光化和透明化,健全与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相适应的岗位廉洁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10、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决策过程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强化决策制度执行力。建立公开、透明的行政决策和工作运行机制,提高效能和公信度,确保结果公平、公正。
11、健全审计监督、监事会监督工作的协调运行机制。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控制制度,健全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专项审计和企业重大事项跟踪审计等制度。并将其作为促进企业反腐倡廉的重要措施。不断完善监事会监督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监督质量,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的重要作用,确保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及其权益不受侵害。
12、健全企业职代会与厂务公开制度。认真执行《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根据《关于转发〈浙江省厂务公开阳光工程实施意见〉》(温厂开办[2012]1号)进行厂务公开。运营较困难的集体企业要以厂务公开的形式,向职工通报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及职工福利、职称评定、困难帮扶等内容,增强企业管理的透明度,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预防腐败的发生。
四、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做好重点领域提效保廉工作。以新开工项目为重点,严格执行《工程廉洁自律若干规定》(温工集党[2011]48号)等有关规定,落实工程建设廉洁责任制。加强项目招投标标书和招投标过程、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的监察。加强“阳光工程”建设,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则进”的原则,逐步推进工程建设、大宗物资(服务)采购和资产出租(包)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实施公开招投标。规范企业自行组织招投标行为,加强重点领域的风险管理和管控能力。
五、加强效能监察。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点、难点、风险点以及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选题立项,精简办事程序,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事前、事中监管,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
六、坚持惩防并举,加大查处信访举报件力度。做好来信来访的核查工作,切实处理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妥善化解矛盾重视信访件的调查处理;加强对信访举报问题的特征及成因分析,及时做好预警防范和应急预案处置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既要坚决惩治腐败,更要旗帜鲜明、满腔热忱地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七、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能力。随着部室职能的增加和集团公司的转型发展,审计、法律事务和举报件大量增加。应把政治素质强、懂业务、会管理的人员配备、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所属二级企业要配备纪检监察机构,其他企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专人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理论,信访办案、效能监察、工程招投标等各类培训,提升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