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人社发[2011]223号和温人社发[2011]43号文件精神,至2013年1月初,经市工业集团初审、社保部门审核确认精减退职人员共计1025人。第一批410人的精减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已于2012年5月份委托社保局发放;第二批615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发放的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完成了与市社保局的衔接,将在2013年2月初(春节前)发放到位。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已确认为精减退职的人员,应于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向市工业集团改革维稳部(黎明西路机械大楼812A室)提供由村委会或居委会验证的健康证明材料,否则将暂停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