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听一位在政府机关工作的朋友谈起,他们制定的一些政策性文件在下发前一般要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但多数时候,相关单位的回复都是“没有修改意见”或者是一些千篇一律、无关痛痒的建议,使得征求意见环节沦为了一种形式。
政府征求不到意见,难道是因为制定的政策都万无一失?恐怕不然。想来,真正的原因是一些被征求意见的单位不愿提。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一方面源于一些单位的公职人员存在“不作为”的“懒政”思想。“在其位不谋其政”,热衷于当站桩度日的稻草人,凡事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缺乏干事创业应有的热情和责任心。另一方面源于一些人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热衷于当只说好话的“老好人”,不想担责。因为担心意见提得太多、太尖锐会得罪人,便选择不吭声,该讲的话不讲、该表的态不表,凡事随大流。
征求意见本是体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工作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出现这样的情况,既违背了征求意见的初衷,也从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决策的科学性。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在征求意见中,必须叫醒那些“装睡的人”,鼓励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参与、认真对待。对那些消极应对、态度敷衍的被征求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批评,加强教育,促使其认识到征求意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政策制定者和意见征求者也应查找自身问题,改进意见征求方式,了解被征求者的想法和难处,完善细节,加强引导,让相关部门和单位愿意张口。(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作者:郝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