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国税局椒江分局原副局长潘海军受贿案剖析
2012年9月28日 10:21 中国纪检监察报
他上任不久,便两次收受贿赂,金额共计15万元;他从基层一步一个脚印走上领导岗位,却因一时侥幸、贪欲作祟而锒铛入狱……2012年5月2日,浙江省台州市国税局椒江分局原副局长潘海军因犯受贿罪,被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被没收财产3万元,追缴非法所得15万元。
拒与收的抉择,一念之差身陷泥沼
“常人皆有贪欲之心,有贪欲之心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它失去了控制,任其蔓延。要使自己平平安安地过好日子、干好工作,关键是要用强固的防线阻挡住贪欲这个‘恶魔’,不要让它冲出樊篱恣意妄为,成为控制和奴役自己思想和行动的主人。”潘海军在悔过书中这样写道。
究竟是什么让这个领导和同事们眼中“勤勉踏实、厚道本分”的人,释放了贪欲这个“恶魔”?
从1993年参加工作到走上领导岗位,潘海军十多年来始终在财税系统工作,先后在台州市椒江区下陈街道财政所、椒江区财政局、椒江区税务局、市国税局征收管理处、市国税局计划统计处等部门,担任过副科长、科长和副处长等职务。
“在工作中,领导相信我的能力,同事也认可我的为人。”潘海军对自己前16年工作经历作出的评价比较客观。然而,这一切都在2008年发生了改变——那年5月12日,39岁的潘海军上任市国税局椒江分局副局长。
2008年8月初的一天下午,有人敲开了潘海军办公室的门。来者是装修工程承包商阮某,潘海军对其并不熟悉,仅在某次饭局上聊过几句。“无事不登三宝殿”,潘海军知道,阮某一定是为了局机关的装修工程而来——局机关新大楼装修、空调安装等工作都是由新上任的潘海军具体分管,而局机关新大楼装修工程正是由阮某承包。果然,一阵寒暄后,阮某进入正题:局机关装修工程马上要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了,接下来许多工作需要潘海军的支持与帮助。临走时,阮某取出一个黑色尼龙袋放在沙发上。潘海军下意识地拦住了阮某,让其把尼龙袋拿走。然而,阮某借机夺门而去。望着阮某的背影,直觉告诉潘海军,阮某留下的尼龙袋里必有“文章”。果然,潘海军打开尼龙袋一看,里边有10万元现金!
“在那一刻,我心中的贪欲之火开始燃烧。面对10万元的诱惑,我犹豫了、彷徨了。在那一刻,我本应该当机立断,将这笔钱款拒之门外,但是怀着侥幸心理,我认为仅一次受贿,没那么容易被人知道、被组织发现,于是在拒绝与收下的选择中,我选择了后者,也跳进了腐败的泥沼。”潘海军在忏悔书中讲述了当时的心理。
交与留的权衡,侥幸驱使越陷越深
作为椒江分局副局长,潘海军的收入并不低,但每月大部分收入贴补家庭开支后,能用于日常花销的所剩无几,再加上潘海军还有炒股投资的爱好,还曾为了投资向父母借过几万元一直未偿还,这10万元无疑能够缓解一下其经济上的压力。潘海军收下这笔钱后,着实胆战心惊了几天,但是见风平浪静,慢慢地也就心安理得了。
让潘海军没想到的是,没多久又有人找上门来给他送钱了。2008年8月下旬的一个下午,空调供应商林某来到潘海军的办公室,同样是需要潘海军“多多关照”的说辞,同样是将装有现金的一个袋子留在了潘海军的办公室。也同样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潘海军把袋子里的5万元现金收为己有,并在之后一段时间内全部用于个人开销。
“收下这两笔贿金后,我也觉得后怕,我本来有足够的时间向组织上交赃款,说清问题,让自己不再深陷,但那时我内心是‘交’还是‘留’斗争得很激烈,最终还是‘留’的心理占了上风,我侥幸地认为这种交易只有两个人在场,拿人钱财,帮人办事就不会出什么问题。”潘海军当时这样安慰自己。
当时的潘海军不明白,侥幸只是短暂的“兴奋剂”,短短一个月内两次收受贿赂,将彻底改变他的人生。
是与非的模糊,受贿换来沉重代价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潘海军的案发,正印证了这个道理。侥幸安然度过3年的潘海军因被举报,于2011年5月23日被椒江区纪委立案调查……
“我于1988年11月入党,13年来看过多部警示教育宣传片,听过多次反腐倡廉宣传讲座,也曾走进监狱接触过那些失去自由的犯人。受党和组织教育多年,对腐败现象和行为,我应该有个清醒的认识,但当真正面对金钱诱惑时,大是大非的界限变得模糊了。我从来没有认真考虑过,一时的侥幸受贿,会给自己的政治前途、家庭幸福、晚年生活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如今的潘海军悔恨不已。
2012年1月18日,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潘海军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潘海军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追缴非法所得15万元。潘海军提出上诉。5月2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潘海军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后:
潘海军从基层税务干部干起,一步一个脚印走上领导岗位,上任不久后却在一个月内受贿两次。正是这两次受贿让其失去十年多的自由,代价惨痛、教训深刻。
侥幸心理之所以在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党员干部想问题、办事情不是依纪依法,而是看自己的需要,权衡个人和小团体的利益;有的领导对这些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有些人得以侥幸过关,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一些人轻视甚至藐视党纪国法的错误心理;还有些是因为个人利益作怪。这些党员干部忘记了党的宗旨,个人利益至上,千方百计利用手中的权力钻法规制度的漏洞,干以权谋私的勾当,以至利令智昏,铤而走险。
潘海军案再一次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任何心存侥幸的腐败分子,都逃不过法纪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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