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宰相李沆,贵为权臣,极其简朴、廉洁,德操甚高,受到世人敬仰。《宋史·李沆传》载,“李沆为相,正大光明”;“世称沆为‘圣相’”。尤其是他对待住宅的认识和所取的态度,堪称智慧高明,现在读来真是耳目一新。
李沆的住宅,大厅前只容下一辆马车的掉头打转之地。有人说这里太狭窄,李沆笑着说:“这座宅子是传给子孙的,这里作为宰相议事厅确实窄了,作为居住和祭祀、行礼的大厅已经够宽敞的了。”至于墙壁的损坏倒塌,他也不介意。堂前的小花园栏杆坏了,他的妻子告诉管理的人不要修缮,以此来试探李沆。李沆每天由此经过,竟从不注意。妻子质问他,李沆说:“怎么能拿这事来分我的心呢!”家人劝他好好修缮住宅,他也不理睬,解释说:“我享受朝廷丰厚的俸禄,还经常有很多的赏赐,用这些钱财也可以修缮住宅,但是想到人世间总是会有缺陷的,怎么能全都圆满如意,事事称心呢?现在修缮新的住宅,须一年才能弄好,人一生早晚都没法保全,又怎么能长久居住呢?鸟在林中树枝上做个窝,就已经很满足了,人干吗要修华丽的住宅呢!”
笔者妄自概括一下,从李沆的上述言行中,可以看出:一是他十分清楚住宅的性质和用处。私宅不是议事大厅,不用那么宽敞,更不用摆阔气讲排场;住房是要传给子孙继续居住的,能够居家过日子、行使正常礼仪就足够了。二是他知足常乐不追求所谓的圆满。无论他是尊崇儒学的“外典”还是信奉佛教的“内典”,总之是认为人世间的一切事情,都没有所谓的圆圆满满和称心如意,人生没有完美,幸福没有一百分,既如此又何必非要在住房上去追求圆满如意呢。三是他寻求与之相比较的对象独特。他不与官宦的住房比,不与富豪的住房比,也不与普通民众的住房比,却偏偏与鸟儿的巢穴来比,如此比法,即使住房再破旧再狭小,也必然会好于鸟巢,还能有什么不满足之处。李沆的“住房观”,是何等的开明豁达、清廉节俭,又“绿色环保”,值得今人特别是那些领导干部们去深思和效法。
而眼下落马的贪官,“房爷房叔”、“房姐房妹”为数不少,动辄坐拥几套、十几套,甚至几十套房产,当然其中不乏豪华的别墅,有的甚至跑到国外置办高档花园城堡,似乎房子越多身价越高。在贪官们的眼里,房子原本供人居住的属性,早已荡然无存,房子成了他们受贿洗钱的工具,捞个房子后随便写上名字拿房产证就成了,行贿者也认为送什么都不如送房子实惠和有诚意,两厢情愿助推了贪官收受房产之势越演越烈;房子成了他们为大量赃款升值保值的工具,票子多了放哪都不放心,于是乎炒房成了一个不错的选择,既购置了不动产,又在房价飙升后获得独特的快感,可谓是物质精神双丰收;房子还是他们炫耀的重要资本,时下如没有更多的房产,与普通民众一个样,那不是白当一回官了吗!岂不知,尽管贪腐分子不乐意去想,房子还有另外一个重要作用,那就是成了他们暴露自己罪行的重要突破口,有数不清的贪官因房子而身败名裂就是铁证。
毋庸多言,贪腐分子聚敛房产,于党于国于民危害极大,影响民众住房问题的正常解决,影响房价的合理波动,影响房地产业的经营发展。根治这一问题,当然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在继续“打虎拍蝇”保持强势威慑的前提下,正确认识房产问题。所以笔者建议,领导干部不妨好好学一学李沆不营私宅的言行,品一品其中的味道——房子就是供人居住的,无论大小高矮新旧,舒适方便够用就行了,“广厦千间、夜眠七尺”,何必非要搞那么多套,不愿意与鸟儿相比也不能与富豪们去比,千万不要把房子看得太重,免得反受其累、其害。从治本的角度看,公职人员公示财产是必不可少的措施之一,当然目前全面推开好像时机尚不成熟,加之细节操作还需技术支持和精心筹划,对此急不得,是否可先搞公职人员的单一房产公示制度,借助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建立,依托全国各地房产管理部门日益成熟的强大信息联网系统,以核实公职人员自报房子数量,既能使腐败分子更多的房子无藏身之地,又能便于广大民众的监督,消除由于贪腐官员大量囤积房子,而给房地产业带来的一系列羁绊和隐患,使房地产业今后能够正常发展,原本购房困难的民众面对多房闲置的官员的怨气,也就自然会得以消除。愿这一天能早日来到。(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