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2月27日10时整,在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以下标的进行增价式交易,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建筑 面积(㎡) |
规划功能 |
单价(元/月/㎡) |
招租底价 (万元/年) |
租赁 期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递增率 |
产权 情况 |
装修期(月) |
招租公告期 |
1 |
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原保丰大楼)655-657号 |
约87 |
非居住 |
100 |
10.44 |
1 |
2 |
无 |
有 |
无 |
10个工作日 |
2 |
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保丰大楼一层北首1号 |
约29 |
非居住 |
120 |
4.176 |
1 |
0.9 |
无 |
有 |
无 |
10个工作日 |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已列入温州市工业与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失信人名单或被法院列入失信人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不得参加本次出租活动。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各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在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原承租人成交的,租期按2024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
3、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并在上期租金到期前30天一次性付清。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四舍五入取整到百位)。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竞得人,竞得人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2月7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2月26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406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528852
资产公司咨询电话:0577-88785087
资产公司纪检监察电话:0577-88785085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业务举报:0577-55598008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纪检举报:0577-55598012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市工业与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