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温政办【2015】95号)的有关规定,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实施资金归集项目。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公开评选资金归集管理银行。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资金归集项目的基本情况:
工业与能源集团本级及所属企业实施资金归集。预计归集资金规模10亿元以上,归集银行合作期暂定为3年(采用1+1+1模式)。
二、评选文件资料要求:
1、参评银行的营业执照以及相关业务许可证书(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评响应书(详见附件一)的内容填妥,提供证明单据、说明资料,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
4、其他需提供的资料(如参评响应书说明或参评银行认为有必要提供的附加文件),加盖公章。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选方法:
集团组成评审小组,依据综合评分表(详见附件二)对参评银行进行综合评审,评分结果,从高到低排序,第一名为首选银行,并予以书面通知。
四、特别说明:
1、参评响应书将作为合同的主要依据,请认真准备参评资料。
2、参评相关资料须密封于不透光的文件袋中,并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市工业与能源集团资金归集项目”、参评银行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本次归集资金管理银行公开评选涉及所属集团内薪酬相关账户,利率以中标利率为准。
4、我公司对参评资料保密,恕不退还。
5、如未被选中,恕不另行通知。
五、协议签订时间:
中选银行收到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应与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详见附件三);逾期不签订的,视为弃权,我集团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后续排名的参评银行为中选银行。
六、参评截止时间:
参评资料于2023年12月18日上午10点之前(以我集团收到时间为准)以书面形式递交,参评资料须准备正本资料一份,副本资料五份以供评审使用。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参评资料恕不接受。
七、参评资料投递方式及地址:
参评资料应直接送到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209室占凯),我集团不接受传真参评资料。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东龙路50号
联系人及电话: 占凯 0577-88841373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