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工艺美术直播中心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第2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温州市工艺美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温州市工艺美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改造工程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文昌创客小镇,连廊位置3F-4F。
改造工程规模:总投资估算100万元。
建筑物总面积约6400平方米,室内布展面积和公区过道合计约1600平方米,投资概算约100万。包括且不限于:充分利用建筑现有空间实施改造设计与装修,对原有建筑内入口区、大厅区、公共过道区进行改造升级,分别设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序厅、主题形象墙、入驻企业墙、休闲洽谈区、接待区、打卡点、展览空间、共享直播间和茶吧等。本工程所需的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方案设计优化、方案修改、设计修改、施工图设计修改完善)直至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工程施工包括且不限于: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含数字化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工程的施工、拆改、修葺、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详见标招标文件第五章)
总招标工期:总工期45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工)。
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3.1.1和3.1.2具备:
3.1.1 设计资质,符合一项即可: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③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工程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①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②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③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明确承担相应的工程内容;联合体各成员应根据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具备3.1条规定的相应资质,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为负责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往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展宏大厦B栋702室)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温州国企采购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7月28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温州市鹿城区展宏大厦B栋70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温州国企采购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工艺美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马鞍池东路237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15775820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展宏大厦B栋702室
联系人:潘勃
联系电话:13566258484
监督部门:温州市工艺美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监察审计室)
电话:0577-88626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