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浙发改财金〔2023〕73号)的通知、《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做好2022年养老托育服务业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浙国资发函〔2023〕15号)、《温州市国资委关于转发《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做好2022年养老托育服务业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温国资委〔2023〕46 号等文件精神文件,为进一步助力纾困托育养老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积极落实工作要求,对2022年已享受过第二季度减免的承租户中筛选出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户进行增加减免1个月,经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研究决定,对符合减免条件的租户进行减免工作,现对符合条件的减免对象情况的结果进行公示。
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反映,所反映的结果必须实事求是,并签署真实姓名与联系电话。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纪检监察室:0577-55598040。
附件: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2022年养老托育行业租金减免清单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