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现将本单位位于来福门信河街松台大厦1幢9层南边办公用房和1幢10层南边办公用房两处房产对外公开招投标,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有关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温州市工艺美术研究院
二、招租标的简介:
位于来福门信河街松台大厦1幢9层南面写字楼,建筑面积404.16平方米(包括公共分摊面积),房屋所有权证号:鹿城区字第823654号,出租。
位于来福门信河街松台大厦1幢10层南面写字楼,建筑面积351.16平方米(包括公共分摊面积),房屋所有权证号:鹿城区字第823653号,出租。
三、招租期限:
1.来福门松台大厦1幢9层南边办公用房:自2023年5月24日至2026年5月23日止(最终起始日以实际交付日为准)。
2.来福门松台大厦1幢10层南边办公用房:自2023年6月13日至2026年6月12日止(最终起始日以实际交付日为准)。
四、招租对象:
1.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租赁权。
2.招租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企业或个人,无违法违纪记录、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招租对象须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企业或个人。(招租对象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
五、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六、租金交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租赁价格按照不低于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实行对外公开招租,价高者得(租金按半年交付,先付后用,出租方提供租金发票)。履约保证金面议。
1.来福门松台大厦1幢9层南边办公用房:年租赁底价为193997元。
2.来福门松台大厦1幢10层南边办公用房:年租赁底价为168557元。
七、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国有房产土地租赁管理办法》(温工集〔2021〕104号)的文件第二十六条,进行招租公告。本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即日起至2023年5月17日下午17:00止,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报名。如公告期内无承租意向人,则延长信息发布,此公告继续有效,直至有承租意向人为止。公示期内,对以上公示方案若无其他方提出异议的,则按拟定的租赁公告签订租赁合同。若其他方有异议,请异议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工艺美术研究院提出。
八、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
1、租赁房产土地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2、承租方进场后原则上不得改变场地结构,如需进行场地装修,须书面向出租方提出申请,在不影响外观整体形象及装修的相关规定下,经出租方同意方可实施。
3、场地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经营项目必须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4、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财产保险、消防管理等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出租方给予协助。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629371
联系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马鞍池东路237号(温州市工艺美术研究院大师楼)
温州市工艺美术研究院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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