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工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温工城〔2022〕27号)第二、(四)条规定,拟采用议价方式选定温州市东屿电厂有机更新二期工程(A-34,A-36,A-35之间)围墙施工招标代理的实施单位。2023年3月22日下午在工发公司综合办公室的监督下,财务部、投资发展部及招商运营部相关人员与温州巨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以议价方式谈判,最终确定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费用为8000元整。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工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投诉受理部门:温州市工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综合办公室
投诉电话:0577-88896059
温州市工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