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要求:
1、招租人: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2、基本情况及详情:本次公开招租房产坐落于鹿城区方工路15号 ,出租面积100㎡。
3、招租用途:厂房 。
4、租赁期限:1年
5、租金底价、递增率及支付方式:年租金底价:18500元/年,租金按年缴纳。
6、装修宽限期:无。
7、保证金:竞租人在报名时须缴纳竞价保证金:3700元(银行转账)。
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至招租人处开具收据后才可参加竞租。竞租成功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竞租未成功,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报名方式:
1、竞租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证件(营业执照、身份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参与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2、本公告期为 十 个工作日,报价文件递交起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上午9:00时- 2023年4月21日下午17:00时。若公告期内未征集到合格承租方、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3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或发布新的公告,开标日期为每轮公告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下午15:00时。
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高田路9号高书锦园5幢218室。
4、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4月23日下午15:00时。
5、报价文件开启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高田路9号高书锦园5幢3楼会议室。
三、其他说明:
1、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权。
2、竞租人须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企业或个人。(竞租人未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
3、租赁房产土地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租赁期间因政府行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拆迁、公共利益等其他原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本租赁协议,承租人须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无条件腾空并退还场地,出租人退还未到期已付未用的租金,承租人不得向出租人提出其他赔偿要求。
5、如有未尽事宜在《招租须知》及《租赁合同》中明确。
四、联系方式: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高田路9号高书锦园5幢218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800075
附件:1、《招租须知》
2、《租赁合同(范本)》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