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苍南格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霞关风电场#14风机故障发电机维修服务采购
三、采购内容: 霞关风电场#14风机故障发电机维修服务
四、采购项目预算:壹拾贰万两仟捌佰叁拾元整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本次采购项目为保证维修服务和设备的一致性、配套性,特向原厂家采购。根据《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条件要及流程求参照《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采购方式及流程执行。”及《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二)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西安中车永电捷力风能有限公司
八、拟定供应商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北路15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手机号码 |
高铁 |
高级工程师 |
温州市计量技术研究院 |
13858855262 |
蔡益芬 |
工程师 |
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
13906649171 |
陈德优 |
高级工程师 |
温州市铁投资产有限公司 |
13857720200 |
论证意见:根据《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二)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规定,论证小组一致认为,苍南格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就霞关风电场#14风机故障发电机维修服务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西安中车永电捷力风能有限公司进行国企采购具备合理性。
十、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人控股单位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苍南格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0577-88897529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办(纪检监察)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853831
苍南格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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