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金海蕴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冷库地面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金海蕴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浙江金海蕴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文晖路2号(浙江金海蕴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
工程费用:约30万元;
招标工期: 20 日历天;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内容:包括冷库地面改造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中标公示结束后提供,投标阶段无须提供)。
3.4 其他要求: 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的网页(显示已备案截图)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携带企业介绍信,于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2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前往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温州市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702)财务室报名并购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网址:)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4月3日09时30分,地点为温州市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70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网址:)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金海蕴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伍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702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370285、15558926323
传真:0577-88370255
8.其他说明
评审分值:技术标:30分,商务标:70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基准值合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