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位于鹿城区八仙小区1-4幢201-18室的房产,经公开招租相关程序审批,现将招租结果公示如下:
一、出租地址:鹿城区八仙小区1-4幢201-18室
二、出租面积:44.95平方米
三、首年招租底价:10000元/年。
四、承租人:张旭
五、租赁期限:伍年,2023年2月20日至2028年2月19日。
六、中标租金及租金支付形式:10000元/年,租金按半年支付,第四、第五年分别在前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现根据《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房产土地租赁管理办法》(温工营【2022】48号)的通知文件精神,对上述招租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次日起计。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纪检室反映,联系电话:0577-88806283。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