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受省委档案局委托,市委档案处考评组对集团本级及所属多家单位进行了省级档案室业务建设评价和省级规范化数字档案室评定。最终,集团本级、木材集团、冶炼公司、快鹿集团、营运公司、工信公司、浙瓯公司7家单位成功通过评定。
集团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档案工作,于2019年制定了集团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进计划表,并列入2020、2021、2022年度重点工作。经过三年的积极准备,集团系统档案收集完整,分类分卷规范有序,软硬件设备完善,逐步实现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
省级档案室业务建设评价和省级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创建是企业档案规范科学化管理的重要体现,是按照《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室业务建设评价标准》《浙江省数字档案室建设测评标准》,分组织制度保障、档案资源建设、数字档案数据管理、数字档案开发利用等内容对企业档案室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考评,综合评分在80分(含)以上分别命名为“省级业务建设档案室”和“省级规范化数字档案室”。(集团办公室、冶炼公司、快鹿集团、营运公司、工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