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工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温工城〔2022〕65 号)第二、(四)条规定,采用议价方式选定温州市东屿电厂有机更新项目一期公园塘河景观改造提升项目施工的招标代理服务(服务类)的实施单位。2022年12月27日上午,在工发公司综合办公室的监督下,投资发展部及财务部相关人员与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以议价方式谈判,最终确定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中选单位,费用为40000.00元整(最终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工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投诉受理部门:温州市工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综合办公室
投诉电话:0577-56616107
温州市工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