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徽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温政办〔2022〕46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助力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温政办 [2022〕47号)和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助力纾困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研究决定,对今年新增未享受减免政策且符合减免条件的租户进行减免工作,现对符合条件减免对象情况的结果进行公示。
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反映,所反映的结果必须实事求是,并签署真实姓名与联系电话。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纪检监察室:0577-5559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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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