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东屿电厂有机更新项目二期工程已由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103-330302-04-01-72837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温州市工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温州市工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概算审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温州市东屿电厂有机二期工程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项目地块北临东屿电厂有机更新一期工程,以西为葡萄棚路,南面为A-35地块,临近划龙桥路,以东为飞霞南路。本次实施的二标段建筑面积为137682.99平米(地上建筑面积72447.99平米,地下建筑面积65235.00平米)。本项目主要由塘河之星1#~4#楼、10#厂房、1#、2#地景、3#楼天桥及传送带等组成,建筑立面主要以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铝板幕墙、光伏玻璃、格栅等为主。工程总投资:136367.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8172.49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32892.19万元,基本预备费用:5303.23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62511元。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概算审查服务。
2.3 服务期限:出具概算成果报告并经招标人确认后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服务履约能力的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期内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2018年7月前取得注册造价师的,不限等级),注册专业为土建。
3.4其他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带网址的网页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4日前(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前持单位介绍信往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温州市车站大道金泰大厦主楼8楼)购领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商务权重70%(X、Y值),技术权重3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2月19日下午14:30 ,地点为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温州车站大道金泰大厦主楼二楼)。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工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7-5661665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金泰大厦主楼2楼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987555/13989742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