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模具智能制造园项目概念方案设计单位采用议价方式招标,本次议价采取低价中标的原则。在公司监察小组人员的监督下,经议价谈判,确定浙江同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价410000.00元。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工业与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投诉受理部门:温州市工业与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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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工业与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