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浙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温浙瓯房〔2022〕62号)的规定,采用议价方式确定浙江金海蕴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食品车间二层建设项目监理单位,经议价谈判,确定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价为80000元。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浙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投诉受理部门:温州浙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0577-88896059
温州浙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