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2年9月2日上午10时整,在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对和平大厦部分物业租赁权进行增价式公开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竞买协议》及《租赁合同样本》。
一、标的情况
1.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40号和平大厦105室、106室、110室5年租赁权,免租装修期为2个月,计入租期,建筑面积约461.81㎡,租赁用途:非居住,首年租金起拍价:38万元,竞买保证金7万元;
2.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40号和平大厦108室、地下室机械车位5年租赁权,免租装修期为2个月,计入租期,其中108室建筑面积约1102.85㎡,租赁用途:非居住,地下室机械车位数量为12个,首年租金起拍价:39万元,竞买保证金8万元。
注意事项:以上标的租金每年递增3%
二、交易条件
1. 竞买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竞买人须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公司及个人信用报告,对两个月内逾期超过2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的个人信用报告,视为不合格;若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另提供一名自然人担保;若竞买人为企业法人的,应追加法定代表人或最大股东或其他股东之一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也须提供信用报告;竞买人已被已列入市工业与能源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或被法院列入失信人的企业、个人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有意竞买者,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个人凭本人身份证,带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和完成“浙交汇”平台实名注册等报名手续。成交者,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手续费后转为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意向承租方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其在报名时的报价即成为成交价格;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按照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增价式拍卖。
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拍卖保证金: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2.承租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年租金成交价的20%,取整数),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期内租金每年递增3%;免租装修期为2个月,计入租期;租赁场地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四、其他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竞买人(披露期最长不超过2023年4月28日)。每个周期重新接受意向人报名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会时间在报名时告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 即公告次日起至2022年9月1日下午5时止(工作日)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杏花路200号侨房大厦二楼(汇丰拍卖行)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咨询电话:0577-88529132
中心网址:http://www.wzua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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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