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温州浙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温浙瓯房〔2019〕45号)的规定,龙港印刷机械设备产业园项目燃气施工工程,2022年6月21日下午在公司纪检监察小组的监督下,开发建设部相关人员与温州市中投天然气有限公司人员进行谈判,确定委托给温州市中投天然气有限公司进行燃气工程施工,中标价为17542元。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浙瓯工业智造有限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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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