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浙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温浙瓯房〔2019〕45号)第二、(四)条规定,采用议价方式选定东屿电厂有机更新二期“温州之光”东屿遗存公园开工仪式布置(服务类)的实施单位。2022年5月20日下午在工发公司综合办公室的监督下,财务部及项目管理部相关人员与温州联华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温州汇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温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有限公司广告分公司等单位以电话议价方式谈判,最终确定温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有限公司广告分公司为中选单位,费用为90000.00元整(最终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浙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投诉受理部门:温州市工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综合办公室
投诉电话:0577-55598053
温州市工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