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坐落于黎明西路307弄的机械大厦和电子大楼整体,现已完成公开招商工作,现将招商结果公示如下:
一、 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307弄10、12号(原门牌29弄2、6号)机械大厦和电子大楼两处房产整体十年使用权,地上出租建筑面积合计10845.52㎡,地下室822.97㎡,地面室外附属约2162㎡,共占地3939.6㎡。其中机械大厦地上10层建筑面积9106.52㎡,地下共1层建筑面积822.97㎡;电子大楼共三层及附属商业用房共计约1739㎡(其中电子楼1、2、4整层面积共计1405㎡、301室42㎡、附属商业用房5间共292㎡对外出租,3层除301室其余不在本次出租范围)。
二、 承招人:浙江中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招商方式:公开招商竞拍
四、 物业使用权出让期限:10年。
五、 物业使用权首年出让金价格:315万/年
六、 如有未尽事宜在《招商合同》中明确。
七、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浙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监督部门:温州浙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小组
联系电话:0577-88896059
温州浙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