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东屿电厂有机更新项目二期项目,项目业主为温州市工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工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温州市区南郊三板桥畔,飞霞南路西侧、划龙桥路北侧原东屿发电厂内。本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9207平方米,其中A34地块用地面积约52194平方米,A36地块用地面积约7013平方米;工业遗存建筑改造面积不少于约10030.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6.74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4.5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7.91亿元。
本次造价咨询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88.8万元。
2.2 招标内容
温州市东屿电厂有机更新项目二期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
具体如下:进行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装修、设备、室外附属、泛光照明、展陈、变配电等)的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无价材料询价、与相关单位进行预算核对并进行审核以及其他相关造价咨询服务。
2.3本次造价咨询今后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主体划分标段、专业独立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履约能力,且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建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2018年7月前取得注册造价师,等级不限)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鹿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鹿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2月10日上午09:30,地点为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温州车站大道金泰大厦主楼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市工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娄先生
电 话:0577-5559806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车站大道金泰大厦主楼2楼
联 系 人:郑女士/许先生
电 话:0577-88938777/13566226427/13868321239
监督部门:温州浙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88817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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