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温州市工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温州市东屿电厂有机更新项目二期项目,位于温州市区南郊三板桥畔,飞霞南路西侧、划龙桥路北侧原东屿发电厂内。本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9954平方米,其中A34地块用地面积约52194平方米,A36地块用地面积约70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2031㎡,地上建筑84631㎡,地下建筑67400㎡。项目总投资约14.5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7.91亿元。本项目节能评估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12.5万元。为更好推进本项目,现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对本次节能评估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温州市东屿电厂有机更新项目二期项目节能评估服务。
二、本次询价内容及工期:
1、本次询价具体内容:温州市东屿电厂有机更新项目二期项目节能评估服务等内容。请投标单位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报价。
2、工期:总工期14日历天,其中7日历天提供节能评估报告报审稿,7日历天提供节能评估报告报批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建筑节能技术咨询、节能评估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等。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今已承接过1个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节能评估业绩。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为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要求:本次节能评估服务最高限价为 12.5 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作否决处理。本工程节能评估服务合同价为固定总价,中标价即为结算价,今后均不再调整。
本次投标包括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或仪器、劳力、评审、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五、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①投标文件相应地方应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下同)并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②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盖章。
六、投标文件密封要求:商务标(含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七、其他规定:①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②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八、评审方法:本次采用最低投标价法,按照投标价由低到高的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最低出现两家及以上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名次。
九、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月27日上午09:30 ,地点为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212会议室(温州市鹿城区龙方工业区东龙路50号)。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附件 1:投标函
3:授权委托书
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系人:娄先生 0577-55598066
监督电话:0577-55598011
温州市工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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