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温州市电子技术研究所按照《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对本所店面和办公室实行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标的物及基本情况和用途:
(1)市鹿城区黎明西路307弄2-6号店面,建筑面积约51平方米,店面。
(2)市鹿城区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厦二号楼三楼303室和305室物业,每间面积约15平方米,办公室。
2、合同期限及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限叁年,租金年付,先付后用。
3、年租金底价及递增率:店面为25704元/年,办公室为每间5000元/年,无递增率。
4、公示期:以上招租公告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
5、出租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单位或个人。
6、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同时收取。其余按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7、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8、招租形式及确定方式: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有底价竞租,以租金出价最高者中标。经本单位审核确认,最终确定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具有租赁优先权。
9、报名时间:2022年01月07日至2022年01月20日(8: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10、报名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厦2号楼3楼307室。
联 系 人:闫如昉 联系电话:13968862887 88833062
温州市电子技术研究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