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受市档案局委托,市直单位数字档案室测评二组对集团所属多家单位进行了市级数字档案室评定。最终,冶炼公司、快鹿集团、能源公司、浙瓯(工信)公司、医药实业公司5家单位成功通过评定。
集团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档案工作,于2017年通过市级规范化数字档案室评定,2019年完成档案目标管理市级认定。与此同时,为进一步提升集团系统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于2019年制定了集团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进计划表,并列入2020、2021年度重点工作。经过两年多的积极准备,集团系统档案收集完整,分类分卷规范有序,软硬件设备完善,逐步实现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
数字档案室创建是企业档案管理数字化的重要体现,是按照《浙江省数字档案室建设测评标准》,分组织制度保障、数字档案资源建设、数字档案数据管理、数字档案开发利用、数字档案移交备份五部分内容对企业数字档案室建设情况进行评定,综合评分在85分(含)以上命名为“数字档案室”。(集团办公室、浙瓯(工信)公司、能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