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温工集〔2019〕42号)文件规定,采用议价方式确定丰业二期光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于2021年10月26日在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牛山商务大厦22楼组织议价会。在公司综合办(纪检监察)的监督下,确定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为丰业二期光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收费标准下浮35%计取。
现据温工集〔2019〕42号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办(纪检监察)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监督部门: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办(纪检监察)
联系电话:0577-88853831
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