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就更新购置生产用车(皮卡车)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项目编号:GYJT-2021-36
四、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项目名称:更新购置生产用车(皮卡车)
六、预算金额:人民币13万元(含税)
七、采购内容(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江铃域虎9皮卡车 |
1 |
辆 |
生产运营皮卡车,座位数5坐、排气量2.0T、自动挡、汽油版,详见采购文件。 |
|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温国资委〔2020〕125号)第十五条投标人参加国企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2.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形式投标。
九、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09月14日起至截标之前(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有效)。
2.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22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
十、采购文件发放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放时间:2021年09月14日起(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发放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22楼。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8日15:00
2.递交地点:温州市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22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8日15:00
4.开标地点:温州市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22楼会议室。
十二、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投标报名申请表;
2.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本次所提交书面资料仅作为获取采购文件之用,并不作为投标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投标时提交资料为准。
十三、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采购人提交。保证金不计息,转账方式以报名截止之前到达本公司账户为准(户名: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及账号: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201000085202935),现金缴款请务必填写缴款人信息及项目名称。
十四、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放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放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答复。
3.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5.采购文件发放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领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书面质疑与投诉受理地点与联系人见采购文件。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22楼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3968862032
伍先生,联系电话:15958755066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监察部门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336809
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4日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关于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更新购置生产用车(皮卡车)项目(自主)的征求意见公
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就更新购置生产用车(皮卡车)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请于2021年09月17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88107802,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txu0509@163.com或邮寄至我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577-88832958,地址:温州市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22楼。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