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温州市人民政府与国家能源集团浙江电力有限公司在市人民大会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同时,鹿城区南郊街道与温州东屿电厂签订东屿电厂征收协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任玉明、市政府副市长汪驰,国家能源集团浙江电力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世山、副总经理项岱军出席活动并见证签约。市政府副秘书长徐海严主持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市工业与能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炯简要汇报了东屿电厂片区有机更新项目的对接推进情况,目前该项目进展顺利,一期公园将于国庆期间开园,二期工程已完成设计招标,将于12月进场施工。王炯表示,集团将以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为契机,充分发挥温州市唯一能源类国企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双方的合作交流,更好实现互利共赢、结出丰硕成果。
据悉,国家能源集团浙江电力有限公司是该集团在浙江区域唯一的省级公司,负责浙江省范围内能源项目开发、管理,在能源产业规模、运营技术、管理水平上有着非常雄厚的实力。接下来,双方将按照“政企联动、市场运作、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发挥各自优势,推进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实现更大局面的双赢。
国家能源集团浙江电力有限公司、市国资委、市塘河指挥部、鹿城区政府、市工业与能源集团、鹿城区南郊街道等相关负责人参加活动。(集团办公室、开发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