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与能源集团所属浙瓯公司温州市瓯海区景山新桥片I-03地块卡卡大厦一层的111号商业用房已完成公开招租,房产经市评估机构评估,按相关程序审批,现将出租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房产名称:卡卡大厦一层的111号商业用房;
房产面积:37.45㎡;
承租单位(个人):吕献起;
租赁年限:1年;
招租底价:26964元/年;
中标价:26964元/年;
递增率:无;
如有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浙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映,业务联系电话:88817170,监察联系电话:88896059。
温州浙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