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要求:
1、招租人:温州市二轻集体资产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百榕大厦11幢110室等四处房屋公开招租
3、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地址 |
权属 |
建筑面积 |
用途 |
首年租金底价 (元) |
竞价保证金 (元) |
租赁年限 (年) |
递增率 |
租金缴纳方式 |
1 |
百榕大厦11幢110室 |
自有房 |
72.53 |
店面 |
43800 |
8760 |
3 |
无 |
半年缴 |
2 |
海坛广场商业区东段102-5室 |
公管房 |
35.55 |
店面 |
38400 |
7680 |
3 |
无 |
半年缴 |
3 |
虞师里瑞祥大楼A幢101室 |
自有房 |
88.32 |
店面 |
220000 |
44000 |
3 |
无 |
半年缴 |
4 |
虞师里瑞祥大楼A幢201-1室 |
自有房 |
434 |
营业房 |
166680 |
33336 |
3 |
无 |
半年缴 |
4、公示期: 根据《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房产土地租赁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温国资委〔2021〕51号)文件精神,对以上招租公告进行公示十个工作日。
5、竞价保证金:竞租人在报名时须按表缴纳竞价保证金(银行转账)。如竞租未成功,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至招租人处开具收据后才可参加竞租(竞租成功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二、注意事项:
1、竞租人应当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委托办理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社会团体的,需携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为自然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承租人租赁该处资产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五、联系方式:
地点: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厦809室
联系人:臧女士 联系电话:13858889060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