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坐落于温州市鹿城区龙方路95-7号商铺,经公司审批并按照相关租赁程序,现将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点:鹿城区龙方路95-7号
二、商铺禁止用于喷漆、喷胶等具有污染空气的经营项目,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具腐蚀化学品。
三、商铺情况、投标底价、竞价保证金:
序号 |
商铺名称 |
建筑面积 |
投标底价(元/㎡、月 |
竞价保证金(元) |
1 |
龙方路95-7号商铺 |
85.96 |
115 |
3万 |
四、招租期限及租金年递增率:
1、招租期限为3年,最终起始日以实际交付日为准;
2、第1年租金按中标价缴纳,以后每年的商铺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按照年租金总价1%的比例递增。3年租期满后,重新评估公开招租,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有优先权。
五、租金支付形式: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租金,第二年、第三年租金支付方式按合同规定执行。
六、招租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不能作为少数人使用的高档会所)。
单位凭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委托办理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自然人凭个人身份证以书面形式提出 。同时需缴纳第三条中规定的竞价保证金(原承租户已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龙方路95-7号原承租户需补交竞价保证金1万元。),竞价保证金汇至温州面粉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温州面粉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分行城西支行,账号:1203 2130 1920 0185 533),保证金回执单和报价单一同报至温州面粉有限公司,凭温州面粉有限公司财务开出的保证金收款收据单来企管部登记报名。中标者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非中标者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七、竞租时间: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4日下午5:00。逾期送达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2.竞租人需将报价文件密封在信封内,且在启封处签字或盖章。
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温州面粉有限公司企管部(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厦四楼407室)
4.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10:00
5.报价文件开启地点:温州面粉有限公司会议室(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厦四楼410室)
八、竞租原则:
1.按照“价高者得”原则,根据竞租人的竞投报价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竞得人;
2.若有效竞租人报价仅为一家的,报价结果有效;
3.竞租人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否则报价无效;
4.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有优先权。
5.竞得人需在出租结果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到温州面粉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否则视自动弃权,并没收保证金。
九、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十、本商场为临时建筑,营业执照需商户自行办理。
现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温工集〔2020〕121号)文件规定对以上招租公告公示7个工作日。有意承租者可与温州面粉有限公司企管部咨询报名,公司地址: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厦)四楼407室,联系人:胡先生,报名咨询电话:55599967。
温州面粉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