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快鹿集团诉讼潘氏公司不正当竞争案被推选为2020年度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2020年,在发现快鹿味精被市场上一款“双鹿”牌味精仿制后,快鹿集团果断出手,委托聚祺律师事务所搜集证据,将侵权的温州潘氏食品有限公司、乐清市李晓广食品贸易商行诉至瑞安市人民法院。经审判裁定,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涉案侵权包装装潢的味精产品,并分别赔偿温州快鹿集团公司经济损失。
此前,快鹿集团状告瑞安市康鹿食品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19年度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例,被评为2019年温州市政法系统创建“两个健康”先行区首批典型案例。(快鹿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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